关于做好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的通知
来源:教务部 日期 2021-05-24 16:06 点击:次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说明(2018年版)>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8年版)>的通知》(鄂自考[2018]3号)文件精神,我省自2018年起新生注册专业全面启动清单新专业,2017年以前(含2017年)的原专业进入专业过渡期。为确保新旧专业转接平稳顺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起停止安排原专业的课程考试,2021年下半年起停止办理原专业的毕业证,2017年以前(含2017年)注册未毕业考生必须全部在2021年10月考试报考前转入新专业,否则无法按照新专业考试计划继续报考。
二、转接事项
专业转接的同时,新旧专业的课程一并转接,转接办法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鄂自考[2017]2号)文件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各助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应提前梳理本助学单位历年来举办的社会助学专业,掌握专业转接对应关系,制订专业转接方案,指导本助学单位在籍考生做好原专业向新专业的转接过渡工作。
(二)各助学单位要加强宣传,积极主动联系考生,认真做好考生咨询工作,助学单位第一审核要仔细认真审核,二审主考学校审核通过后新旧专业转接即时生效无法修改,请各助学单位高度重视一审审核,防止考生新旧专业课程转接发生错误和遗漏。助学单位在新旧专业转接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应及时向自考办沟通反馈,积极稳妥处理,确保新旧专业转接工作平稳顺利。
(三)新旧专业转接一审(助学单位仔细认真审核)提交二审(主考学校)时,必须提供纸质盖章新旧专业转接明细表(表一)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成绩清单(考生)(表二)(转接考生签字)。
自考办新旧专业转接联系人:贾燕峰 87156990吴 琦 87156711
附件:
1、ZK20172-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
2、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的通知
3、新旧专业转接明细表(表一)
4、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成绩清单(考生)(表二)
5、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操作指南
武汉楚天外语辅导学院教务部
2021年5月24日
附件
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