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3日-5日放假3天。4月2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
二、工作要求
1. 要认真做好节前校园安全检查工作,对重点场所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要坚持做好“清明节”期间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思想不松、力度不降、措施不减,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维护师生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
3.提倡就地过节,各单位要做好师生小长假思想引导和流动管理,坚持“非必要不离校”、“非必要不离汉”,执行离汉报批获准制度,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离开武汉的,必须向学校校办报告事由及行程。清明节期间外出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到中高风险地区旅游探亲。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